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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6月5日訊(記者/謝慶裕 通訊員/鐘奇振)繼去年底我省21地市全部按“新標準”監測空氣質量並實時發佈數據後,各地市的空氣質量也將陸續實現“提前知道”--今年10月起廣州、深圳、佛山有望率先發佈空氣質量預報。今日上午,省環保廳總工程師陳銑成上線廣東省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微訪談,以“大氣污染防治”為主題,重點介紹我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展,解讀有關政策,並回答網友問題。
  陳銑成透露,今年初省環保廳批准在省環境監測中心成立“珠三角區域空氣質量預報預警中心”,承擔環境質量預報預警的技術支持與服務工作。目前工作進展順利,預計年底前實現業務化運行,屆時將為我省珠三角乃至全省各城市預報空氣質量預報工作提供業務指導,併發布分片區的空氣質量預報信息。
  各城市詳細的空氣質量預報將由各市負責發佈。計劃廣州、深圳、佛山市在今年的10月份發佈空氣質量預報;珠三角的其他城市在今年底前發佈;汕頭、韶關、茂名市在明年6月前發佈,其餘城市在明年底前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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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本頁責編:李秀麗  (原標題:廣深佛擬10月發佈空氣質量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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